曾现锋
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中,根据培育主体的差异,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形成了“龙头企业主导型”“农民合作社主导型”和“强村公司主导型”三种培育模式。其中,龙头企业主导型模式的培育主体是龙头企业,组织形式有“龙头企业+农户”和“龙头企业+基地+农户”两种类型;农民合作社主导型模式的培育主体是农民合作社,其组织形式为“合作社+农户”;强村公司主导型模式的培育主体是强村公司,组织形式为“强村公司+农户”。面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未来趋向,亟待优化组织结构,实现新型职业农民一体化培育;加强合约治理,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激励约束机制;实施关系治理,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信任声誉机制;完善政策制度体系,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保障机制。